
一、楼梯设计规范
1. 楼梯坡度应在20°至45°之间,最舒适的坡度为26.34°,即高宽比为1:2。
二、楼梯数量的确定
1. 公共楼梯和走廊式住宅通常应设置两部楼梯,单元式住宅可例外。
2. 2至3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若符合以下要求,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 耐火等级、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²)、人数
- 一、二级:二、三层,500m²,第二层与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
- 三级:二、三层,200m²,第二层与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 四级:二层,200m²,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3. 九层及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²,且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4. 九层及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²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三、楼梯位置的确定
1. 楼梯应位于明显且易于寻找的位置。
2. 楼梯不宜置于建筑物的角部和边部,以便于荷载传递。
3. 楼梯应有直接的采光和自然通风。
4. 五层及以上建筑物的楼梯间,底层应设出入口;四层及以下的建筑物,楼梯间可位于距出入口不大于15m处。
四、楼梯细部尺寸
1. 踏步宽度(b)与高度(h)应符合以下关系之一:bh=450mm 或 b/h=600~620mm。
2. 梯井宽度不宜小于150mm。
3. 楼梯段最少踏步数为3步,最多为18步;梯段宽度取决于通行人数和消防要求:
- 每股人流宽度=平均肩宽(550mm)+少许提物尺寸(0~150mm)
- 消防要求:每个楼梯必须保证二人同时上下,梯段最小宽度1100~1400mm
- 室外疏散楼梯梯段最小宽度800~900mm
4. 楼梯栏杆和扶手:
- 扶手表面高度与楼梯坡度有关(15°~30°取900mm,30°~45°取850mm,45°~60°取800mm,60°~75°取750mm)
- 水平护身栏杆高度不小于1050mm
- 楼梯段宽度大于1650mm时,应增设靠墙扶手;宽度超过2200mm时,还应增设中间扶手。
5. 楼梯休息平台梁与下部通道处的净高尺寸不应小于2000mm,楼梯之间的净高不应小于2200mm。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