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使用友软件进行会计处理时,无需设置实体账本。
2. 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需在移交清单中详细记录会计软件及密码、相关数据和资料等。
3. 遵循财政部相关规定,会计电算化生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资料应符合一定标准。
4. 电子数据和会计资料应作为会计档案妥善管理。
5. 审核机制记账凭证时,确保会计科目正确应用,数据准确,打印出的凭证需有相关人员的印章或签字。
6. 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应连续编号,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装订成册。
7. 定期打印总账和明细账。
8. 涉及收付款项时,当天必须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现金进行核对。
9. 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账簿应遵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