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兵体检对身高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1. 男性士兵:
- 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身高至少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至少50千克。
- 潜水员:身高至少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至少54千克。
-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陆勤人员: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
2. 女性士兵:
- 身高至少158厘米,体重至少45千克。
体重过重或过轻,以及身体比例严重失调的申请者将不被接受。
关于健康状况,以下情况的人员将不符合征兵要求:
1. 颅骨缺损、骨折、凹陷或颅内异物残留,以及颅脑外伤后的后遗症,颅脑畸形或颅脑手术史者。
2.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等疾病患者。
另外,以下情况的人员也不适合参加征兵:
1. 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患者。
以上标准旨在确保士兵的健康状况能够适应军事训练和任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