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国中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标准,具体评分指标与分值如下:
- 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其身高标准体重占评价的60%,坐位体前屈占40%。
- 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身高标准体重占40%,50米跑占30%,立定跳远占30%。
- 小学五、六年级的学生,身高标准体重占15%,台阶试验和50米*8往返跑占20%,肺活量体重指数占15%,50米跑和立定跳远占30%,坐位体前屈和仰卧起坐(女)以及握力体重指数占20%。
- 初中至大学的学生,身高标准体重占15%,台阶试验和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占20%,肺活量体重指数占15%,50米跑和立定跳远占30%,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以及握力体重指数占20%。
请注意,以上提及的得分比例是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所设定的各项评价指标的满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