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资产评估范围资产评估的范围会因评估目的和评估基准日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资产评估基准日确定了评估时点,此时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属于评估范围;而评估基准日之后企业获得的资产则不在评估范围内,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与即将发生的经济行为相关的资产。我国规定,评估目的通常包括资产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清算、担保和租赁等。例如,中方投资者与外商投资者组建合资企业时,需要对中方入股的国有资本进行评估,包括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商标、商誉和专利权等。而当企业出售设备或权利时,可对这些资产进行单项评估;股东转让或出售股权时,则需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企业的全部资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还应包括长期投资、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选择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是评估活动的重要环节,应与评估目的相匹配。目前,我国规定的方法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
重置成本法是通过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资产的实质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估算资产价值。它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两种。
收益现值法是通过预期收益的现值来估算资产价值,要求资产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确定收益率时,需考虑行业平均收益率、预期收益的计算口径、企业经营情况以及资产评估目的。
现行市价法是通过市场调查,参照近期形成的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公允交易价格来确定资产价值。此方法适用于存在自由竞争的资产交易市场。
清算价格法适用于破产企业资产评估,是以资产清算价格作为评估价值。它适用于企业破产、抵押或停业清理等情形,需考虑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和影响清算价格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