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国的《反间谍法》以防范、制止和惩处间谍行为为核心目的,致力于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2. 该法律明确了反间谍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实施机制,并规定了相关专门机关的职权与责任,同时对行使权力的方式进行了严格规范。
3. 反间谍工作通常由国家级或政府军首脑直接指挥,由专门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其工作性质属于绝对机密,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消极的应对措施相结合。
4. 反间谍工作主要分为两大类:防御型和进攻型。防御型工作通过安全检查、监控入境人员、调查失泄密案件等措施来预防间谍活动;而进攻型工作则通过秘密侦查、监视等手段对敌方间谍活动进行打击。
5. 反间谍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整合各方侦查力量、有计划地部署反情报行动、掌握敌方动态、制定情报收集计划和应急措施。
6.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要主管机构,其他相关部门如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与军队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强协调,共同完成反间谍任务。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