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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目录变更后目录外的以出具惠善的检验报告还有效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1-01 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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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目录变更后目录外的以出具惠善的检验报告还有效吗

根据该意见,新目录明确了监管的特种设备类别和品种的具体范围。自新目录实施以来,各级质监部门只负责新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于原目录中但新目录外的设备,正在进行中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等事项,有特定的处理意见。例如,对于已经受理但未完成证书签发的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终止许可程序,并通知相关单位。对于已报检但未完成报告签发的检验检测事项,检验检测机构应征求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如果设备不再受监管,即使检验已完成,也不会出具新的报告或证书。总的来说,旧目录设备的检验报告在新目录下不再有效作为监管依据,但具体情况还需参照相关官方指导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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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该意见,新目录明确了监管的特种设备类别和品种的具体范围。自新目录实施以来,各级质监部门只负责新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于原目录中但新目录外的设备,正在进行中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等事项,有特定的处理意见。例如,对于已经受理但未完成证书签发的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终止许可程序,并通知相关单位。对于已报检但未完成报告签发的检验检测事项,检验检测机构应征求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如果设备不再受监管,即使检验已完成,也不会出具新的报告或证书。总的来说,旧目录设备的检验报告在新目录下不再有效作为监管依据,但具体情况还需参照相关官方指导和通知。


特种设备目录经过变更后,对于那些已经不在新目录中的设备,原先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再被视为有效的监管依据。这是因为新的监管范围已经不再包括这些设备。然而,这些报告仍然可以作为历史记录或参考信息。质检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修订版实施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对此有详细的说明。
根据该意见,新目录明确了监管的特种设备类别和品种的具体范围。自新目录实施以来,各级质监部门只负责新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于原目录中但新目录外的设备,正在进行中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等事项,有特定的处理意见。
例如,对于已经受理但未完成证书签发的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终止许可程序,并通知相关单位。对于已报检但未完成报告签发的检验检测事项,检验检测机构应征求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如果设备不再受监管,即使检验已完成,也不会出具新的报告或证书。
总的来说,旧目录设备的检验报告在新目录下不再有效作为监管依据,但具体情况还需参照相关官方指导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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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目录变更后目录外的以出具惠善的检验报告还有效吗

根据该意见,新目录明确了监管的特种设备类别和品种的具体范围。自新目录实施以来,各级质监部门只负责新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于原目录中但新目录外的设备,正在进行中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处理等事项,有特定的处理意见。例如,对于已经受理但未完成证书签发的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终止许可程序,并通知相关单位。对于已报检但未完成报告签发的检验检测事项,检验检测机构应征求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如果设备不再受监管,即使检验已完成,也不会出具新的报告或证书。总的来说,旧目录设备的检验报告在新目录下不再有效作为监管依据,但具体情况还需参照相关官方指导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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