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医疗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发票进行计算。
2. 住院伙食补助:根据住院天数计算,通常为每天80-100元。
3. 营养费用:通常按照每天20-30元计算。
4. 二次手术费用:以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单据或鉴定结果为依据。
5. 误工费用:根据伤者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如无法提供证明,一般按每天100元左右计算,误工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6. 护理费用:以护理费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也可以根据护理人员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如无发票,一般按每天90-100元计算,护理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7. 交通和住宿费用:以实际产生的费用单据为依据,如果没有单据,可以适当主张。
8. 残疾赔偿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伤者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