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人转业时可获得多种补助和补贴,具体包括:
1. 转业费:这项费用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转业回乡差旅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2. 转业安家补助费:根据军官和文职判念干部的职务和等级发放。一般来说,服现役11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年的,从第15年起,每满1年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 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掘族困8-9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4. 自主择业补助费:对于2001年1月1日以后批准转业的自主择业的团职军官、处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军龄满20年的营职军官、科级文职干部和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
军人转业的流程包括:
1. 确定转业对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进行。
2. 确定安置地点:根据相关文件,确定可以安置的省市,并选择合适的安置地点。
3. 选择安置方式:包括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和复员3种安置方式。
4. 填报随调随迁:根据情况随调或随迁家属。
5. 填写个人意愿:根据自身经历和特长提出个人意愿。
6. 核准本人情况:及时核对档案材料情况。
7. 了解安置地:待安置期间可主动穗举联系安置地军转部门。
8. 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了解培训时间和内容,参与考试考核。
9. 选择分配单位:定岗前,根据积分排名和个人意愿选择单位。
10. 按时离队报到:按规定的步骤和时间完成离队报到。
以上内容是根据现有整理的军人转业相关补助和补贴信息,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及时关注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