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制片人:通常指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或资本方的代表。他们负责电影的策划、筹备和投产,有权对剧本情节进行修改,并决定导演和主要演员的选择。
2. 摄像师:作为电视图像艺术的主要创作者,摄像师是摄制组的核心成员之一。他们的任务是将分镜头脚本的内容通过电视画面艺术形式形象地呈现出来。
3. 剪辑师:是摄制组的主要创作人员之一,负责从众多分割拍摄的镜头素材中进行选择、整理和剪裁,利用蒙太奇技巧进行编纂组接,使素材成为一部完整的影片。
4. 监制(Executive Producer):受命于制片人或制片公司法人,负责监督影片的制作预算和拍摄日程计划,代表制片人监督艺术创作和经费支出,同时协助导演处理日常事务。
5. 导演:对制片人负责,相当于公司的总经理。导演的主要职责是在预算和计划限制下,指导演员和摄制组的工作,将剧本内容转化为影视作品。
6. 场记:是导演组的重要成员,负责记录拍摄过程中的详细信息,如场景名称、镜头编号、机位、对白、表演等,确保拍摄袜行素材的连贯性。
7. 美工:包括总美工师、美工设计师以及服装、道具、化装等小组,根据拍摄需求告旦哗和场景设计,负责布置布景、服装、道具和化妆等工作。
8. 剧务:负责电视剧拍摄迟袭过程中的日常事务,主要包括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的服务,以确保拍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