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要求对中医医疗技术命名进行规范,明确提出三个“不”原则:不得使用夸大、误导性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用语。这份通知的全名是《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除了规范命名,通知还强调了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严格监管的重要性。
根据通知,中医医疗技术的命名应当符合中医理论,简明准确,并体现中医学术特点,采用专业术语。医疗机构开展与《中医医疗技术手册》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操作方法、内涵相同的中医医疗技术,应使用《手册》和《规范》中的名称,不得自行命名。
在公立中医医院中,存在一些技术命名繁杂随意、一技多名的问题。例如,广西某医院在其官网特色治疗栏目中,列举了10余种中医外治疗法。苏州市某医院开设了亚健康专病门诊,提供养身扶正艾灸等服务。嘉兴、郑州等多家机构开展了“平衡火罐”治疗,而十堰市某医院将同样的疗法称为“火疗”。
中成药的命名也曾在2017年引起热议。当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提出了三项基本原则和“六不”原则,以避免重名、夸大疗效和低俗用语。最终发布的《原则》对已上市的中成药通用名称进行了规范,但对于老字号的中成药,则保留了原有的名称。
此外,通知还提到了建立中医医疗技术质控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完善管理和制度,加强质量控制,对开展时间短、风险较高的中医医疗技术进行日常监测与定期评估。目前,我国已部分建立了中医技术的质控标准和体系,但还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