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中,时常会出现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往往是因为一些员工缺乏进取心,满足于现状。对于这类员工,企业通常不会有任何挽留,直接选择解除合同。那么,兼职人员应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呢?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兼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企业兼职人员可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务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样做的好处是,双方可以随时解约,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也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双方希望签订书面协议,可以自行起草,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兼职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3.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兼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提醒您,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真正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任何事务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如果您有其他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