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导演(导演组):导演与主要创作人员共同分析剧本,确保剧本得到准确的艺术呈现,并根据剧本和拍摄需求选择合适的外景或指导搭建室内场景。导演还需指导道具组完成道具准备和布局,监督现场拍摄工作,并与出品方讨论宣传计划。同时,导演负责指导拍摄现场的灯光、剧务、演员、摄像、录音、美术、化妆、服装等各部门工作。
2. 制片主任(制片组):制片主任负责根据分镜头剧本和导演的创作意图制定和执行拍摄计划以及成本预算。他们参与演员的选择、外景地点的确定以及布景设计审核等工作。制片主任对影片的政治思想内容、拍摄进度以及艺术和技术质量均负有主要责任。
3. 剧务主任(剧务组):剧务主任领导下的剧务和场务人员各有明确职责。他们负责车辆调配、食物和饮料的采购供应,以及财经与会计工作,共同解决经济账目问题。
4. 摄影指导(摄影组):摄影指导不直接操作摄影机,而是激发年轻摄影师发挥创作想象力,理解剧本,并帮助掌握摄影创作规律。他们对全片摄影处理提出建议和措施,解决摄影中的难题,其工作范围和性质相当于总摄影师。
5. 总美术师(美术组):总美术师负责影片摄制工作中的全面美术设计工作。他们负责构思影片总体影像造型,并组织美术师、绘景师、置景师、化妆师、服装师及道具师等人员参与创作生产活动。总美术师还需解决美术部门及置景工艺在创作与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在导演指导下与摄影师一起研究和分析电影剧本,统一创作意图,确定影片的影像造型形象、表现基调以及风格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