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歼击轰炸机,亦称为“战斗轰炸机”或“战斗攻击机”,主要承担突击敌方战役战术纵深内的地面和水面目标的任务,并具备空战能力。
2. 歼击轰炸机装备有火控系统,能够携带普通炸弹、制导航空炸弹(包括激光或电视制导)、反坦克子母弹和战术空地导弹,部分型号还能携带核弹。同时,它还具备自卫能力,可携带空空导弹。
3. 在执行任务时,歼击轰炸机通常在战区内部以低空高速飞行,并依赖电子干扰手段进行突击。为了增强低空飞行的抗颠簸能力,这类飞机的设计往往具有较大的翼载荷。
4. 为了确保低空飞行的安全性,一些歼击轰炸机配备了由防撞雷达和自动驾驶仪等组成的地形跟随系统。该系统能够及时探测到前方的障碍物,并计算出适当的飞行路径,通过自动驾驶仪控制飞机避开障碍,维持预定的离地高度。
5. 歼击机,也称作战斗机,主要任务是在空中消灭敌机和其他飞航式空袭兵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它还被称为驱逐机。歼击机的主要职责是与敌方歼击机进行空战,争夺空中优势(制空权)。
6. 除了空战任务,歼击机还负责拦截敌方的轰炸机、强击机和巡航导弹,并且能够携带一定数量的对地攻击武器,执行对地攻击任务。
7. 歼击机包括用于要地防空的截击机。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雷达、电子设备和武器系统的进步,专用截击战斗机的角色已由制空战斗机接管,截击机因此不再发展。
8. 歼击机是航空兵空中作战的主要机种,同时也能够执行对地攻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