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通过隐瞒真相、虚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多种犯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和非法经营罪等,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以下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方式:
1.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追求高利的心理,承诺给予远超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以此吸引投资者。初期可能按时支付,以骗取更多资金,最终卷款逃跑。
2.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注册合法公司或打造虚假项目,以支持新农村建设、高新技术开发等名义,通过合同或网络平台吸引投资。
3. 以虚假宣传造势:通过明星代言、媒体专访、网络广告等手段,大肆宣传非法集资活动,制造虚假声势。
4. 利用亲情诱骗:通过亲朋好友关系,利用情感信任,诱骗他人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例如,集资诈骗罪(第192条)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6条)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刑罚。
在现实中,有以下几种非法集资形式:
1. 假借P2P网络借贷之名:一些平台打着P2P的旗号,设立网络借贷中介平台,直接参与资金募集,虚构借款人和资金用途。
2. 假借公司上市增值之名:涉案公司假冒或虚构名义,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等信息,诱骗投资者投资。
3. 假借老年人投资项目: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名义,以高额回报和养老服务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
4. 假借消费购买商品之名:销售无法流通的商品,约定定期溢价回购或返利,吸引投资者。
5. 假借私募基金之名:谎称经营私募基金,以高收益率吸引投资者,公开宣传推介,承诺保本保息。
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犯罪,投资者应当提高警惕,避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