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提交辞职报告后,员工在获得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前,应被视为仍在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通知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对此做出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根据双方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此外,用人单位应保留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两年,以备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