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差别
一、概念不同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亦称全供事业单位,是指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所有事业经费均由国家预算拨款。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则根据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则在税前列支。例如,医院等单位即属于此类。
二、包括内容不同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种管理形式通常适用于那些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这些单位的人员费用和公用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则需自行筹集。在这些单位中,员工工资的固定部分占60%,非固定部分占40%。根据国家规定,差额拨款单位应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以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自收自支过渡。
三、作用不同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了财政拨款外,没有其他收入,或者其他收入很少。因此,争取全额拨款有利于保证人员的工资和基本奖金。但如果单位的其他收入较多,差额拨款可能更为合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对单位的监控较少,单位有更大的自由度。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采用差额拨款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同时确保事业单位经费的充分保证。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遵循与其他事业单位相同的会计制度。对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税务缴纳等财务相关内容,如果单位人员不够了解,并希望深入了解,或想进一步掌握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做账细节等,可以通过网站咨询专业的老师,以获得直接帮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