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童养媳是一种历史社会现象,指由婆家养育女婴或幼女,直至成年后正式结婚。
2. 在中国,童养媳现象多见于农村地区,部分家庭因经济困难将女儿嫁给年纪较长的男子,以减轻负担。
3. 童养媳现象的成因复杂,与农村经济落后、教育水平低、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因素有关。
4. 贫困家庭可能因经济压力将女儿嫁出,而部分男性因找不到妻子或希望生育后代,可能会选择童养媳。
5. 童养媳因身心未成熟,可能无法承担婚姻和家庭责任,对个人造成伤害。
6. 古代存在童养夫现象,即领养幼儿待其成年后作为女婿,但现代法律已禁止此类行为。
7. 根据中国刑法和收养法,买卖儿童和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均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8. 新修订的收养法对买卖儿童的态度更为严厉,明确了出卖亲生子女构成犯罪的法律责任。
9. 古代的童养媳和童养夫现象并非仅限于富裕家庭,社会各阶层均有出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