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2. 夫妻双方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
3. 夫妻双方都有自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4.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5.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6.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夫妻在家庭中的义务包括:
1. 夫妻双方都有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以上内容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夫妻在家庭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概述,旨在确保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