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当事人欲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可依实际情况选择在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至于涉及不动产的婚前财产,必须向不动产所在地区域的公证机构提交申请。
经公证机构受理并审查相关材料无误后,符合登记要求者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相应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