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附近打桩的安全施工距离需根据具体地区和铁路线路的特点来确定。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有明确的规定:
1.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两侧的安全保护区距离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2.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两侧的安全保护区距离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3. 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两侧的安全保护区距离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4. 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两侧的安全保护区距离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若上述规定距离无法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求,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可提出相应方案,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划定安全保护区。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或者进行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以及堆放材料、悬挂物品等活动,必须先征得铁路运输企业的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必须遵守确保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还需指派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