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铁建设【2008】160号文明确了铁路隧道施工中仰拱与掌子面之间的安全距离:
- 对于Ⅰ、Ⅱ、Ⅲ级围岩地区,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应超过90米。
- 对于Ⅳ级围岩地区,该距离不应超过50米。
- 对于Ⅴ、Ⅵ级围岩地区,该距离不应超过40米。
二、建技【2010】352号和铁建设【2010】120号文对二次衬砌与掌子面的安全距离提出了要求:
- 对于Ⅳ、Ⅴ、Ⅵ级围岩地区,封闭位置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5米。
- 对于二次衬砌,Ⅳ级围岩地区的距离不应超过90米,而Ⅴ、Ⅵ级围岩地区的距离不应超过70米。
综上,铁路隧道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 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
- Ⅰ、Ⅱ、Ⅲ级围岩地区不宜超过90米。
- Ⅳ、Ⅴ、Ⅵ级围岩地区不宜超过35米。
- 二次衬砌与掌子面的距离:
- Ⅰ、Ⅱ级围岩地区不宜超过200米。
- Ⅲ级围岩地区不宜超过120米。
- Ⅳ级围岩地区不宜超过90米或设计规定。
- Ⅴ、Ⅵ级围岩地区不宜超过70米或设计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施工安全步距要求应以最新版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