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房产逾期交付属违约行为,不构成立法犯罪。
若开发商及时对此进行催促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交付,购房者可保留合同并求偿;
反之,如开发商未能在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解释,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约,所有损失均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