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几个情形,不应被视为共同犯罪:
1. 共同过失犯罪。
当两个或更多人因疏忽而犯下同样的罪行时,他们不能被判定为犯罪同谋,每个人应独自承担自己的刑事责任。
2. 没有犯罪意图地协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定义为共同犯罪。
3.多个个体互相协作导致了某种危害结果,然而其中有人是故意为之,另一些则是无意中造成的,这也不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