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放弃工伤认定后如何重新申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4 09:54:03
文档

放弃工伤认定后如何重新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工会组织可在意外伤害发生的日起一年内,向雇佣单位所在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发起工伤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推荐度:
导读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工会组织可在意外伤害发生的日起一年内,向雇佣单位所在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发起工伤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我方在此明确表示,我方自愿放弃工伤鉴定无效。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工会组织可在意外伤害发生的日起一年内,向雇佣单位所在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发起工伤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文档

放弃工伤认定后如何重新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工会组织可在意外伤害发生的日起一年内,向雇佣单位所在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发起工伤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