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是否已领证即视为结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4 09:51:48
文档

是否已领证即视为结婚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双方自愿缔结时,应前往各自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登记机关将依照法规规定进行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从该刻起,双方拥有法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推荐度:
导读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双方自愿缔结时,应前往各自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登记机关将依照法规规定进行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从该刻起,双方拥有法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合法的婚姻需通过领取结婚证来确立。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双方自愿缔结时,应前往各自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
登记机关将依照法规规定进行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从该刻起,双方拥有法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文档

是否已领证即视为结婚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双方自愿缔结时,应前往各自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登记机关将依照法规规定进行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从该刻起,双方拥有法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