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个人真实意愿所签署之文书均为有效。
公证并非必然环节,未进行公证亦具法律效力,然而,经过公证与律师认证的遗嘱则更具权威性。
若欲对已立公证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则须通过公证途径实现。
2、如不愿公证书,应由两名以上且无任何利益纠纷之人作证,同时务必确保遗嘱内容符合法规定义,比如不得涉及家庭共有的资产。
对于遗嘱形式及内容如有不解之处,选择经过公证可能更为安全可靠。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