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之际,若配偶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其配偶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实施此项措施后,被要求承担财产保管责任者需尽职保管财产,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隐藏、转移、损坏或变卖。
对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者,分割夫妻共有时可予情减免或不予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