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新工作的试用期期间意外怀孕的情况,确实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即使存在不能胜任工作或其他法定情况,用人单位也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你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试图辞退你,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遵守一系列关于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例如,不得安排你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及孕期禁忌的劳动。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孕期女性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在加班及夜班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于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员工,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也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对于哺乳期的女性员工,用人单位同样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也不得安排夜班工作。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哺乳期的身心健康,确保她们能够更好地照顾新生儿。
至于产假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息15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可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的可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人工流产的休假: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休假42天。
综上所述,试用期内意外怀孕并不会影响你的劳动合同效力,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你的合同。同时,作为孕妇,你有权享受一系列保护措施,确保自己的健康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