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女均需承担赡养父母之责,这是成年子女法定责任的体现。若儿女未尽赡养义务,致使父母生活窘迫,后者有权请求儿女支付相应费用。同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与保护等职责;而成年子女则应对父母承担赡养、扶持及生命保障等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