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追加分配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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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4 00:00:32
破产财产追加分配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破产人隐藏或转移的财产,无偿转移的财产,以及因承认虚假债务而获得不当收益及他人在不公平价格下低价出售的财产。(2)此外,还包括第三人因破产人虚假债务而享受的利益。因明显不合理的定价销售财产而获得的利润。债权人因接收不正当个别清偿所获的收益。领导层侵占公司财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非法取得的额外收入。(3)破产程序结束后,收回的属于破产人的其他财产,例如有关部门归还的遗失物或被盗物品,纠正错误支出收回的资金,以及因权利得到确认而追回的财产,债权人放弃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后实现的债权和物上请求权等。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导读破产人隐藏或转移的财产,无偿转移的财产,以及因承认虚假债务而获得不当收益及他人在不公平价格下低价出售的财产。(2)此外,还包括第三人因破产人虚假债务而享受的利益。因明显不合理的定价销售财产而获得的利润。债权人因接收不正当个别清偿所获的收益。领导层侵占公司财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非法取得的额外收入。(3)破产程序结束后,收回的属于破产人的其他财产,例如有关部门归还的遗失物或被盗物品,纠正错误支出收回的资金,以及因权利得到确认而追回的财产,债权人放弃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后实现的债权和物上请求权等。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1)根据破产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追回以下财产:
破产人隐藏或转移的财产,无偿转移的财产,以及因承认虚假债务而获得不当收益及他人在不公平价格下低价出售的财产;
(2)此外,还包括第三人因破产人虚假债务而享受的利益;
因明显不合理的定价销售财产而获得的利润;
债权人因接收不正当个别清偿所获的收益;
领导层侵占公司财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非法取得的额外收入;
(3)破产程序结束后,收回的属于破产人的其他财产,例如有关部门归还的遗失物或被盗物品,纠正错误支出收回的资金,以及因权利得到确认而追回的财产,债权人放弃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后实现的债权和物上请求权等。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破产财产追加分配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破产人隐藏或转移的财产,无偿转移的财产,以及因承认虚假债务而获得不当收益及他人在不公平价格下低价出售的财产。(2)此外,还包括第三人因破产人虚假债务而享受的利益。因明显不合理的定价销售财产而获得的利润。债权人因接收不正当个别清偿所获的收益。领导层侵占公司财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非法取得的额外收入。(3)破产程序结束后,收回的属于破产人的其他财产,例如有关部门归还的遗失物或被盗物品,纠正错误支出收回的资金,以及因权利得到确认而追回的财产,债权人放弃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结束后实现的债权和物上请求权等。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