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量刑十个月可能有变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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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4 00:00:29
认罪认罚量刑十个月可能有变动吗?
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后,若法院发现量刑明显不当或被告方、辩护方对此提出异议,检察院有权做出相应调整。【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导读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后,若法院发现量刑明显不当或被告方、辩护方对此提出异议,检察院有权做出相应调整。【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认罪认罚后量刑可有变动。
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后,若法院发现量刑明显不当或被告方、辩护方对此提出异议,检察院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认罪认罚量刑十个月可能有变动吗?
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后,若法院发现量刑明显不当或被告方、辩护方对此提出异议,检察院有权做出相应调整。【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