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委托合同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有权以书面形式约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通常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原创者,即谁付出了智力劳动,谁便拥有著作权。
然而,对于委托作品而言,其著作权归属可根据委托合同进行明确规定。
委托人有权决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但需注意,此处所指的著作权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无论委托合同如何规定,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始终归作者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