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依据包括:
一、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构成犯罪需被追究刑事责任:
1. 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体积达到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
2. 滥伐幼树达五百至一千棵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即视为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1. 在未得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且未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拥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
2. 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
此外,在林木权属争议尚未解决前,任何一方擅自砍伐森林或其他林木均属于滥伐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