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患纠纷解决方法包括:
1、谈判:即患者与医疗机构可直接协商,避免司法程序,化解纷争。
2、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患者也有权寻求卫生行政部门干预。
4、如双方未能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患者可行使诉讼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