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政府的批准,广州市决定从2013年至2014年度继续实行车辆路桥通行费的年票制。年票通行费的缴纳期限为每年的1月6日至3月31日。市路桥收费管理处特别提醒车主,汕、潮、揭三市已经实施车辆年票通行费的互认制度,这意味着车辆必须在车籍地缴纳年票,才能享受到优惠。对于未能按时缴纳的车主,从欠费之日起,将按日加收应缴费用的2%作为滞纳金。
据了解,今年的年票通行费将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具体来说,汕头市私家小车(包括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的年票费用将从原来的825元调整为780元。全市共有10个缴费点,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选择就近的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无论是正常缴费还是办理新车入户、车辆变更的车主,都可以在这些点进行处理。
此外,对于非汕头、潮州、揭阳三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如果从我市境内的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进入我市,将继续由高速公路收费站单向代收次票通行费。对于非三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的所有人,也可以选择缴纳年票通行费,但这一选择是自愿的。
为了确保市民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建议车主通过官方网站或关注官方公众号,获取最新的年票信息和缴费指南。同时,管理处也提醒车主们,一定要按时缴费,以免产生滞纳金和其他不必要的麻烦。
在缴费过程中,车主们还应注意检查票据是否齐全,确保每笔交易都有据可查。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市路桥收费管理处的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解决。
最后,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提醒广大车主,缴费时应注意保持车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车辆年票的有效性。如果有任何变更情况,如车辆过户、新增车辆等,应及时到指定的缴费点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手续不全而产生额外费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