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科目中的“借”和“贷”是借贷记账法中用于记录交易的记账符号。这些符号在任何行业的会计实践中都是一致的,掌握好借贷记账法的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他会计概念。
在借贷账户结构中,借方位于左侧,贷方位于右侧。但增加和减少的记录规则取决于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根据账户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类:资产类账户、权益类账户、成本费用类账户以及收入、利润类账户。资产类账户的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权益类账户的增加额记贷方,减少额记借方,期末如有余额在贷方;成本费用类账户的增加额记借方,减少或转销额记贷方,费用结转后一般无余额,如有余额在借方;收入、利润类账户的增加额记贷方,减少或转销额记借方,收入、利润结转后期末应无余额。
借贷记账法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这意味着每笔交易都必须在借方和贷方中记录,且金额相等。
从试算平衡的角度来看,根据借贷相等的原理,每一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都会借贷相等。因此,当所有经济业务记入账户后,所有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必定相等;所有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与期末贷方余额合计也必定相等。
以现金和银行存款为例,当资金流出时,如购买办公用品,我们使用贷方记录资金的流出,借方记录相应的费用增加。具体操作如下: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同样地,当产品销售时,资金流入,我们使用借方记录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记录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具体操作如下: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