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2001年,专家们就提出了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标准不应一刀切的观点。考虑到不同年龄和个体差异,糖尿病患者应有单独的血糖控制标准,而不能简单地采用3.9~6.1 mmol/l这一正常人血糖范围要求糖尿病患者。这种做法实际上构成了糖尿病管理中的一个常见误区。
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通过多年的临床调查发现,将正常人与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标准混为一谈,并不适合作为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的标准。这是因为从一个人被确诊为糖尿病患者开始,就已经经历了糖耐损期,胰岛功能已经受损或失去正常状态。对于胰岛功能已经受损或失去正常状态的糖尿病患者,如果过度依赖药物干预,使血糖指标控制在6.1mmol/l以下,可能会引发多种问题,如增加肝肾负担、药物过量导致的并发症、以及产生数字指标心理恐惧等。
特别是对于超过55岁以上的中老年糖尿病患者,过度控制血糖指标可能导致营养失衡。在临床实践中,我们经常观察到,那些过度追求过低血糖指标(如6.1mmol/l)的糖尿病患者,其并发症的发生率往往高于那些适度控制血糖指标(如8.8mmol/l)的患者。
有专家基于长期临床研究指出,让糖尿病患者过于追求血糖“达标而不治本”的做法,并不能有效预防糖尿病并发症,甚至成为糖尿病防治的最大误区。
因此,糖尿病患者的空腹血糖标准放宽至空腹血糖小于等于8.5~8.8 mmol/L已成为专家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