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落因果”是指不受因果规律的支配影响,不陷入因果报应的定律中。其对立面是“不昧因果”,意味着遵守因果规律,接受其支配。
“不落因果”这一概念源自禅宗的“野狐禅”公案。在唐朝,百丈禅师每天上堂讲法,有一位老人常来听法但总是随众人散去。有一天,老人却站在那里不动。百丈禅师问:“为什么站着不走?”老人回答说:“我曾在五百年前住在这座山上,有人问:‘大修行人是否受因果制约?’我说不落因果,因此堕入野狐之身。现在请禅师转一语。”
百丈禅师对老人说:“你去问吧。”老人便问道:“大修行人是否受因果制约?”百丈禅师回答:“不昧因果。”老人听后豁然开朗,向百丈禅师告辞,并请求按照亡僧的礼仪火化自己,称自己已脱离野狐之身。
次日,百丈禅师让众僧去后山寻找这位“亡僧”。众人不解其意,百丈禅师带他们来到山后的一块大石头上,发现了一只已经死去的黑毛大狐狸。百丈禅师安排了亡僧的斋礼,并按亡僧的礼仪将狐狸火化。
这个公案强调了在修行过程中,既要保持清醒的认知,不盲目自大,又要遵循因果规律,不脱离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