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的建议(第165号)
领衔代表:陈泽玖
内容: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逐年上升,农民的参合负担日益加重。同时,基层收取合疗费的难度也在增加,部分农民甚至拒绝缴费。这导致了合疗服务的满意度持续下降。主要原因包括缴费额的增加、基金监管不严格、医疗服务水平不匹配,以及门诊药费报销政策的限制,如每年100元的门诊药费报销,未在当年使用则归零,许多农民反映他们虽然多年缴费,但从未报销过住院医疗费。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通过走访和收集群众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确保参合人员至少享受一次医疗服务。应充分利用村卫生室,为村民提供日常小病的诊治,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上门服务,并优化门诊药费报销流程。应定期提醒村民办理报销手续,特别是对老年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应由村组干部和卫生室医生等代为办理,确保门诊药费报销全覆盖。
二、满足农民就近就医的需求。县医院和中医院应加强对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的指导,解决药品供应不匹配的问题,并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医保局应加强对医疗集团和定点民办医院住院费报销的监管,加大抽查检查的力度,并定期与住院病人和农民交流,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如虚假住院、过度医疗等,进行严格处理。对于涉案的医务人员,应视情况公开曝光,甚至列入黑名单,与个人的职称职级晋升挂钩。同时,应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质量和医德医风进行民意调查,并在必要时进行集中整治,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