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明显是为了减少提成发放。正常的提成支付方式应当一次性结算,而非分长时间发放。
法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提成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同样适用这一规定。如果雇主试图将提成分12个月发放,且离职后停止发放,这不仅违背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提成。如果提成未支付完毕,应当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
此外,如果公司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规避法律责任,可能会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和处罚。员工在遇到此类不公平待遇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因此,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员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