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果离婚后一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公,首先应尝试与另一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共识。
2. 若协商未果,可采取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对财产的重新分配。
3. 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离婚时一方有转移、隐匿、变卖共同财产等行为;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未涉及的未分割财产;发现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未记载的财产。
4.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时若一方有上述不当行为,另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要求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如有发现,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5.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若发现尚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6.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4条,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