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的纠纷中,赔偿范围涵盖了患者的医疗、护理及交通等相关必要费用。
对于其康复期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如误工收入等,也应予以赔偿。
若致残者,需再对其辅助器具及残疾赔偿金进行支付;
重伤或致亡则需考虑提供丧葬费与相应金额的死亡赔偿。
对于精神受创程度严重者,贵方有权追加索要精神损害方面的额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