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应由当事人自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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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4 19:43:18
离婚起诉书应由当事人自拟吗?
接着,明确提出离婚诉求及事实依据。提供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出处。最后,由诉求者本人亲笔署名并标明日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导读接着,明确提出离婚诉求及事实依据。提供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出处。最后,由诉求者本人亲笔署名并标明日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起诉书可自行书写,须陈述者的基本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族别、职业、所在公司、居所以及联络方式。
接着,明确提出离婚诉求及事实依据;
提供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出处。
最后,由诉求者本人亲笔署名并标明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起诉书应由当事人自拟吗?
接着,明确提出离婚诉求及事实依据。提供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出处。最后,由诉求者本人亲笔署名并标明日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