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区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可以进行交易,前提是需要关注车位的相关契约条款。
具备产权证书的地下停车位是允许买卖的。
但是,需要确认开发商是否有权向您出售车位。
以下三种情况下,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售卖(也就是您没有具有该地下车位的财产权利):
(1)在核算公用面积时,开发商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纳入其中;
(2)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被计入住宅开发成本中;
(3)在规划阶段,车库就已经被明确为公共配套设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