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情况需根据楼层是否漏水而定。
一般来说,物业只需通知并协助产权人处理,除非过保房屋的问题,届时,产权人需承担所有维修及损失赔偿责任。
以下详细解析:
1. 若房屋渗漏系设计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解决,此问题一般非物业管理职责范围;
2. 如漏水房屋仍在保修期内,则由开发商负责处理,而非物业;
3. 若房屋已过保修期,且出现雨水渗漏现象,则属物业管理范畴,因为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用中已包含房屋维修基金。
物业管理内容包括:
1. 建筑管理,即对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物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2. 设备管理,包括公共供电、供水、供暖、通风、燃料、通信等设备的维修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3. 小区内交通组织与管理,包括垂直交通和平行交通的管理,如空间清理、路灯保养等;
4. 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器材配置等;
5. 保安管理,包括小区内人员安全管理、警戒保卫等,但无强制权;
6. 绿化管理,即对小区内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新,旨在营造优美居住环境;
7. 清洁管理,包括废物、垃圾清除及雨水排放,以保持卫生、宁静的环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