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国家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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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4 19:44:22
诈骗国家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归纳如下:1.行为主体须为国家公职人员。2.侵害客体为公共财产。3.主观因素包含犯罪故意。4.客观方面集中体现为利用职权之便,通过侵占、盗窃、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导读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归纳如下:1.行为主体须为国家公职人员。2.侵害客体为公共财产。3.主观因素包含犯罪故意。4.客观方面集中体现为利用职权之便,通过侵占、盗窃、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关于诈骗国家专项资金案,其涉及贪污罪名。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归纳如下:
1. 行为主体须为国家公职人员;
2. 侵害客体为公共财产;
3. 主观因素包含犯罪故意;
4. 客观方面集中体现为利用职权之便,通过侵占、盗窃、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诈骗国家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归纳如下:1.行为主体须为国家公职人员。2.侵害客体为公共财产。3.主观因素包含犯罪故意。4.客观方面集中体现为利用职权之便,通过侵占、盗窃、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