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抵押权的房产能否正常继承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4 19:45:08
设定抵押权的房产能否正常继承
依我国法规,抵押权人在行使权利之后,若房产尚留有余值,则归入遗嘱中所指的遗产范围内,方可依法继承。若此房产经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后,余值已尽,则实际上并无遗产可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导读依我国法规,抵押权人在行使权利之后,若房产尚留有余值,则归入遗嘱中所指的遗产范围内,方可依法继承。若此房产经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后,余值已尽,则实际上并无遗产可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附有抵押权的房地产,其是否能按遗嘱规定顺利继承并不确定。
依我国法规,抵押权人在行使权利之后,若房产尚留有余值,则归入遗嘱中所指的遗产范围内,方可依法继承。
若此房产经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后,余值已尽,则实际上并无遗产可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设定抵押权的房产能否正常继承
依我国法规,抵押权人在行使权利之后,若房产尚留有余值,则归入遗嘱中所指的遗产范围内,方可依法继承。若此房产经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后,余值已尽,则实际上并无遗产可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