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止劳动合同即宣告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结束,其法律效力不可逆转;
而劳动合同解除则意味着当事双方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解除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比较来看,两者在意思表示、适用情况以及法定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