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违约方因故不愿支付违约金,将面临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此时的拘留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合理。
建议此类案件的被告积极履行裁判或与原告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
但若违约方的确毫无经济实力,无法承担责任,则拘留行为并不合法。
违约方可对此提出异议,并寻求检察机关等相关机构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